第49章(第1/2 页)
“关于警察部,为维护统治秩序而设置的武装性质的治安行政力量被称之为警察。”
“目前,全世界各国警种划分相对简单,大多为交通警察、治安警察。”
“设立交警总队,直属于警察部管辖,市设交警大队,编织一千二百人,(区)县设交警中队,编制四百人,(乡)镇设交警小队,编制一百二十人。”
随着蔡卓一字一句的问道讲述,下首的淞沪行政院警察部长杨虎陷入了忙碌中。
‘唰!唰!唰!’
只见杨虎手中拿着一只钢笔,哗哗哗的在笔记本上记录下这番话。
“地方警察处、警察局、警察公署、警察公所统一被列入治安警察序列。”
“依警察局为例,根据执行任务不同,由负责户籍、刑事、司法、治安的警察。”
“另外,还有负责看守各级监狱的警察。”
“普通治安警察配备步枪、手枪,用以执行寻常任务。”
“特殊治安警察配备步枪、霰弹枪、狙击步枪、冲锋枪、手雷,执行特殊重要任务。”
“特警以小组为最小作战单位,小组满编12人,配备3只手枪、4只步枪、2只霰弹枪、2只冲锋枪、一只狙击步枪,特警小队下辖八个满编小组及一个掷弹筒小组(配备两门掷弹筒),合120人。”
“特警中队下辖三个特警小队及一个火力小队(配备两门60mm迫击炮、两具巴祖卡火箭筒),合400人。”
“通常情况下,警察局下辖特警中队,警察公署下辖特警小队。”
“关于普通治安警察,警察公所不得超过120人,警察公署不得超过400人,警察局不得超过1200人,警察处不得超过4000人,决不允许警察队伍的泛滥。”
“城管局并不做省一级设置,由地方市府直辖,区(县)设立城管公署。”
“城管执行的是维护治安及处理民事纠纷、监督城市文明建设的任务,一般配备警棍即可。”
“为了应对特殊事件,特许成立武装城管队员,配备手枪、步枪。”
“城管公署下辖300武装城管队员,城管局下辖1200武装城管队员。”
“城固局编制不得超过三千人,城管公署编制不得超过1000人。”
说到这,蔡卓停顿了下,充满压迫感的目光在杨虎、杜月笙、蔡劲军三人身上扫过。
很明显,这番话不仅仅在确立警察、城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