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9章 小朱见信好(第1/3 页)
朱元璋叹了口气,看来怀庆要伤心喽,心里头也是隐隐有些失望。
不能让老李给自己磕头敬茶,亲耳听到他叫上一声“岳父大人”,还真是人生的一大憾事啊!
可是,那佛案上那新奇的玩意儿,不是送给怀庆难道是送给自己的?但那白白粉粉的颜色,很明显是给姑娘家的嘛。
“和你说实话吧,能够受到怀庆公主的垂青,我也是受宠若惊。
朱福宁是个好姑娘,端庄又大气,美丽又恬静,聪明又伶俐,世间难得的佳女子,不愧是你老朱的闺女!”
朱元璋忍不住直点头,老李这话算是说到他心坎上去了,自家闺女自家疼,朱福宁才貌双全,懂事又孝顺,可是他老朱的心头肉啊。
看老李的语气,也不像是嫌弃怀庆的样子啊,也不知道他到底是咋想的。
“老朱啊,咱俩算得上是知心好友吧,有些话我就直接说了,你也别生气,不过生气也没关系,反正我不在乎。”
呵,朱元璋忍不住笑了起来,老李你这话说的,你把咱当好友,咱也把你当知己啊,话说哪回你说话不直接的,咱也没生气不是?
从第一封信开始,他就知道李晗对皇室那是毫无敬畏之心,他早就习惯了。
而且,和李晗这样子说话直来直去的,也省了费那勾心斗角的心思,两人都是坦诚相待,这才是知心好友之间的相处之道嘛。
“良家的闺女,一般而言都会早早出嫁,这已是千百年来所形成的传统了,也深深根植于每位大明人的脑海中,但其中深层次的原因,老朱你可否思考过?”
没错呀,朱元璋挠了挠脑袋,男大当婚女大当嫁嘛,这有什么不对的?
几千年来,大家都是这么过来的,硬要说深层次的原因嘛,那还得从周礼开始说起了,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六礼三书,要论起来,三天三夜都说不完呢。
“自古以来所形成的婚约习俗,事实上是和生产力密不可分的。
很简单的道理,生产力的根本在于人力资源,人多,干活的人便多,种地需要人,打铁需要人,打仗,更需要人,人是社会向前发展的根本!
因此,才需要姑娘家早早出嫁,早早生儿育女,这也有了多子多福的传统说法。”
原来如此,朱元璋恍然大悟,自己以前哪想得到那么多去,也不会将二者联系起来思考。
早已习以为常的东西,经老李一解释,却能领悟到更多的新道理。
达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