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九章谁说朕只会打仗的(第2/3 页)
刘邦有些不好意思嘿嘿一笑,他之所以实行郡国并行制,还是看到了秦朝以来,嬴赵宗室没有丝毫权力,只能坐视祖宗江山被毁坏。
于是就想着分封功臣与刘姓子孙于天下,于地方州郡之间杂混,一定既能保留郡县制度反哺中央,又能阻止地方叛乱,宗王坐镇地方。
“这世上哪有什么两全其美的制度呢?”刘邦倒是看的很开,反正,天幕不是说了吗,这个弊端同样明显的制度不还是让他老刘家的优秀儿孙解决了吗?
刘彻神采飞扬,对天幕夸赞自己的功绩全盘接受。
瞧瞧,这就是华夏三大阳谋啊!
咱这一手推恩令,一手酬金夺爵,双板斧下去,这么经典的削藩案例,那个后世的明朝皇帝居然还能翻车?
这是不学无术啊!
【汉武帝废诸郡监察御史,于元封五年(前106年)分全国为十三州部,每州部设刺史一人。
刺史制度在西汉中后期得到进一步发展,对维护皇权,澄清吏治,促使昭宣中兴局面的形成起着积极的作用。
刺史制度还进一步加强了中央对地方的掌控,确保了他们的忠诚。
在农业上,刘彻任用赵过为搜粟都尉,推广代田法和牛耕,改进农具,从而大大提高了农业生产力。
而在经济上,由于刘彻在位时四处用兵,汉朝七十年的积蓄逐渐不敷使用,民间的富商大贾、豪强地主坐拥大量财富,却“不佐国家之急”。
因此刘彻的经济政策以扩张财政为中心,与“民”争利,实行了以下措施:
一,元狩五年(前118年),刘彻收回郡国铸币权,改革币制,实行统一的五铢钱制度。
二,元光六年(前129年),刘彻首次下达算缗令,但只是对有市籍的商人收运输车税,十年后再次下算缗令则是针对全体商人、手工业者,一律按资产征收财产税。
三,元狩四年(前119年),刘彻宣布盐铁官营,以盐官、铁官来管理,禁止民众私自铸铁煮盐,违者在左脚加釱。
四,元鼎二年(前115年),刘彻根据大农令孔仅和大农丞桑弘羊的建议,在中央主管国家财政的大司农之下设立均输官,把应由各地输京的物品转运至各处贩卖,从而增加朝廷收入,抑制商人垄断市场,稳定物价。
五,卖官鬻爵。可以说两汉时期卖官鬻爵是十分常见的时期,由于刘彻时期巨额的财政支出,卖爵所得收入不足以维系开支,故刘彻开始卖官,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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