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伯斯从后视镜看了几次,冷不丁扫过总会吓一跳,若不是宋和风的呼吸格外沉重,他总觉得自己是拉了个鬼在车上。
“嗯......”
十指连心,连心脏都揪着疼,虫子爬似的,一边爬一边啃,宋和风气若游丝的应了一声,接过罗伯斯递过来的止疼药咽下去,水灌了好几口,可药片偏偏卡在嗓子眼里不动弹,苦涩的味道整个浸润了一圈方才不甘心的滑进胃里,他滚着喉结吞咽了几次,激出一叠又一叠的生理性泪水在眼眶里打转。
两个老爹不在,宋和风回的是自己住的家。
罗伯斯没来过,录导航时又录错了字母,被带着绕进了死胡同,宋和风疼得没脾气,又有些昏昏欲睡,掀起眼皮看了他一眼,重新报了地址,死狗似的窝成一团。
盛丛云就不会犯这种错误,第一次来时,他只随口提了一下公寓的名字,他便准确无误的将他拉到了楼底下,比识途的老马还要厉害。
果然是一样米养百样人,谁都替代不了盛丛云。
宋和风突然觉得有点冷,他半死不活的坐正,擦掉额间脖颈疼出的冷汗,视线划过窗外的车水马龙,路灯昏黄,霓虹闪烁,眼看着清明都过了,一场雨浇下来,倒春寒比往年的每一次都凶残,裹上羽绒服都不觉得热。
鬼天气!
罗伯斯这个棒槌,停车时来了一下急刹车,宋和风额头磕在前座后背上,当即晕得七荤八素,还生出了阵阵恶心感,他才要发作,听见那货嗷一嗓子。
“卧槽,老大,是教官。”
宋和风仓惶抬头,看见盛丛云双臂环胸,翘着脚,正靠在他门旁的墙上,投过来的视线不偏不倚落在他的眼里。
一眼万年。
第52章第九十九步
盛丛云一回到纽约就被关了禁闭。
因为盛誉晖发现这个败家子竟然把调动山风小队的令牌当成定情信物送给了宋和风,还梗着脖子说他送出去的东西就是泼出去的水,没有要回来的道理。
盛誉晖气得差点再吐一次血,一怒之下将他关了禁闭,企图将他从执迷不悟中唤醒,没想到阴差阳错,却让他在相对安静的环境里沉下心来,回忆起了与宋和风在一起的种种快乐时光。
他有个优点,但凡能够记在心里的,都是美好。
宋和风话少,嘴损,脾气大,有些少年老成,所有外放的情绪尽可能收敛在面皮下,可行动上他却从来不刻意伪装,别扭又可爱。
那三年里,他们一起吵吵闹闹,一起历经生死,作为战友,背靠背迎敌,成为恋人,如胶似漆,盛丛云不相信,那只是一种潜意识里形成的习惯,甚至觉得宋和风那些不近情意的话专程是为了说给他听,好让他彻底死了心。
生出这种意识后,盛丛云一刻都待不住,恨不得插上翅膀飞回芝加哥与宋和风面对面对峙,可盛誉晖铁了心要让他们断绝关系,无论如何不肯放他离开,父子俩剑拔弩张,寸步不让。
后来他学着当年的李泽从盛誉晖眼皮子底下逃跑,没有一次成功,还结结实实挨了一顿鞭子,即便如此都不肯罢休。
在李泽的调解下,盛誉晖勉强同意,如果他能让宋和风心甘情愿的跟着回黑岚,那便给他们一个机会。
否则,他便只能收心回家做黑岚的少主。
于是,盛丛云又从纽约飞来芝加哥,一路马不停蹄,到了宋和风的楼下方才生出近乡情怯的忐忑不安,他不确信自己这么做是不是依旧属于剃头挑子一头热的一厢情愿,又或者是彻底变成了爱情里最卑微的那一个。
可是他又想,与宋和风之间这百步的距离,即便他原地不动,他也愿意再尝试一下走九十九步靠近,妥协不代表卑微,只不过是一种对待爱情的态度。
盛丛云上了楼又慢吞吞走下来。
他不知道宋和风是不是还回来住过,也不知道他还在不在芝加哥,甚至不知道他是否愿意见他一面,末了像个望夫石似的在墙角蹲了半下午,收到来来往往许多人异样的目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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