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疯夜同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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娜娜就是罗娜,她跟庄一滨都属于庄达公司的实控人,

可以说这个公司的一系列操作运行都离不开罗娜的出谋划策,

只是最后暴雷,庄一滨跟罗娜在如何处置这个问题上出了巨大分歧,

庄一滨想的不过就是圈钱跑路,越早越好,

但罗娜觉得韭菜还可以再割,于是即使在去年庄达公司资金链出问题,

她仍旧在画饼、打广告、运营。

庄一滨没那胆子继续搞下去,正好那时候谢百鑫独自维权找到他,

姓庄的就起了歹念。

他一边给谢百鑫灌输“钱都在罗娜”

那这种想法,一边拖延时间等到合适的时机——也就是等他自己圈钱跑路成功之后。

为什么?

因为罗娜手里有他庄一滨行贿、权色交易、性骚扰下属甚至还有跟其他股东老婆偷情的证据!

姓庄的想的很好,骗谢百鑫把罗娜绑了,而他趁机把罗娜手里的证据销毁,然后跑路到国外,学贾老板“下周回国”

那一套。

换句话说,庄一滨现在还在国内!

因为他跟谢百鑫的约定里,并没有要闹出人命的意思,

在他庄一滨的逻辑里,割韭菜不犯法,但行贿、权色交易等等就明显是犯法之事,

他害怕跑路之后被发国际通缉令成为全球通缉犯,所以在确认完全销毁了罗娜手里的证据之前,

他是不会放心跑路的。

果不其然,警察很快就在隔壁市某个建在山中的修养院里,把还在等谢百鑫消息的庄老板给抓了。

至于他那晚为什么要骗谢百鑫说他绑错了,

因为他嗑药嗑大了,嫌一直打电话要钱的谢百鑫很烦。

对的,就是这么看着简单随意的理由,却直接成为了所有惨剧的导火索,

“我没想到会这样。”

庄一滨在警察面前辩解,“这跟我无关啊,他杀的人。”

看着庄一滨恶心的嘴脸,我又想到谢百鑫这个可怜的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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