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和国”质疑(第1/2 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50周年大庆即将到来,现在各地各单位都在积极准备庆典活动,广电报刊也不断报道这方面的讯息,我相信今年的国庆一定会办得庄严隆重,有声有色。可是近日来,我忽然注意到,有一个词汇被频率越来越高地使用和传递着,那就是“共和国”三个字。什么共和国的生日,共和国的诞辰,共和国的人民,共和国的英雄,共和国的未来,共和国的花朵,献给共和国的礼物,捍卫共和国的尊严,共和国是我的母亲,共和国呀你听我说……这些“共和国”,显然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或者“中国”、“祖国”的代称,但是我认为,这样的代称是不合适、不妥当的。目前全社会的语言使用状况,极为混乱,我实在没有精力见一个干涉一个。但是“共和国”的问题,是一个有关国家称号的严肃问题,我作为这个国家的一名公民和一个文化工作者,有权利也有责任对使我发生困惑的问题提出我的质疑。
首先,“共和国”不能代替“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华人民共和国”也不能简称为“共和国”。什么是共和国?共和国是君主国的对称,有时亦叫做“民主共和国”,指的是实行共和制的国家,即实行国家权力机关和国家元首定期由选举产生的政治制度的国家。如今全世界以“共和国”为国名的国家共有一百二十多个,占所有国家的大多数。如果号称自己是“共和国的儿女”,那么你是圣马力诺共和国的儿女,还是塞拉利昂共和国的儿女呢?
1949年新中国成立时,毛泽东曾提议国名叫做“中华人民民主共和国”。但在讨论中,多数人觉得有些拗口和啰嗦,后来就采用了张奚若的建议,叫做“中华人民共和国”,董必武解释说:“共和国说明了我们的国体。‘人民’两字在今天新民主主义的中国,是指工、农、小资产阶级和民族资产阶级四个阶级的人,它有确定的解释,这已经把人民民主专政的意思表达出来,不必再把‘民主’两字重复一次。”这里清楚地说明了“共和国”的政体性质,它只是一个政治概念,不是一个地理概念。如果说“我爱共和国”,那并不意味着你爱这九百六十万平方公里的土地,而只说明你不爱君主专制,爱民主选举。
其次,有些国名中不含“共和国”字样的国家,其政体性质也是共和国。比如孙中山领导的辛亥革命胜利后,1912年建立的中华民国,中华民国向人民大众解释自己的合法性时,大量使用的就是“共和国”的概念。20世纪二十年代、三十年代的学校教材,就叫做《共和国民教科书》。新中国代替旧中国,其法学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