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中国近现代通俗作家评传》(第3/4 页)
大刀长矛,就可以驾轻就熟地抡圆了侃的。”(60)如果说在古代,通俗文学与非通俗文学先天在文类上就决定了雅俗高下,再臭的文言小说也自觉比《红楼梦》这样的白话小说有资格进人大雅之堂,那么到了现代,雅与俗的分野已经不是同一文类金字塔体制中的,而是不同的美学风格意义上的。新文学与通俗文学之别,实际上已是新旧之别、中西之别、传统与现代之别,各有各的刀尺圭臬,不能在学术上进行“跨元判断”。否则,若以通俗文学的美学标准衡量,新文学的价值岂不要大打折扣?
所以,“双翼观”理论尚需进一步斟酌完善。目前的这一“翼”,实际只是三轮摩托车没有发动机的“跨斗”那一端。新文学研究可以根本无视通俗文学之存在,那么通俗文学研究为何一定要跟新文学排什么转折亲呢?正是由于对通俗文学根本价值缺乏坚信,所以该丛书的作者群大谈通俗文学的社会学价值、民俗学价值、文化学价值,以至谈到经济学、地域史、租界史等角度,唯独谈到文学艺术本身的“含金量”时含糊其辞。这恐怕是大力反“左”之后对“左”仍心有余悸也未可知。其实,作品的艺术价值与文类是无关的。通俗文学有大量的粗制滥造及诲淫诲盗之作,新文学、纯文学又何尝没有?“严肃文学”未必“严肃”,纯文学往往十分“不纯”。即以被某些学者捧上天的沈从文而论,他的大部分小说都是平均水平以下的,约有五分之一的作品不过是中学生作文水准。如果以“纯技术”角度来讲,写新文学作品好比“画鬼”,谁都能写,谁都敢写。而写通俗文学好比“画虎”,没有一定的文学素养是写不出来的。正如许多骗子诗人都会写“朦胧诗”,却不写七律,但他们却一口咬定“朦胧诗”高雅,是纯文学,而七律则是陈腐的旧文学、俗文学。
谈到通俗文学与新文学的关系,许多学者不免都有一块心病,以为“通俗小说大体上都是这样”,比纯文学“慢了半个节拍”,是不断学习纯文学,亦步亦趋地向前的。(61)文学史告诉我们,事实要复杂得多。在更多的情况下,不是纯文学带动俗文学,而是俗文学带动纯文学发展的。即以20世纪而言,五四新文学的最大特色固然是域外因素,但其情节模式和故事母题往往就来自于鸳鸯蝴蝶派。茅盾第一篇小说《幻灭》的主人公在爱情乏味后前去参加南昌起义,正是鸳蝴派典型的“爱情破灭——参加革命——战死武昌城下”的模式。这个模式在30年代的“革命加恋爱”的普罗小说中被发挥到泛滥的程度。多角恋爱、城乡文明冲突等也是新文学最爱借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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