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光怪之八十年代(第3/26 页)
定了不可能真正替她伸张正义的事中自行解脱了。我必须有这点儿自知之明。其实我们三方最终都心照不宣地明白了一点——认了罢。区区小百姓,不认又能怎样?
河北省委宣传部的一位副部长,在“扫黄”中微服巡视,正巧发现某地书摊公开兜售黄色书刊,进行批评和侦询的时候,却被维护市场治安的警察以扰乱市场治安、干扰市场经济秩序为罪名逮了起来,并被审讯。
这一件事情,是国家新闻出版总署一位副署长亲口对我讲的。当时在场的还有老作家李国文同志。这位署长接着讲到了另一件事。新闻出版署几位在中央党校学习的同志,为了对黄色书刊冲击和占领书刊市场的情况进行调查了解,在征得新闻出版署和党校负责同志的批准之后,前往某地。
他们在一出售黄色录像带的摊床前买了一盘,离开没多久,追上来一名三十多岁的女人,神神秘秘地问他们还买不买,说她有许多种。如果他们买的多,她可以按批发价优惠。
他们说不买了,一盘够了。
那女人说不买不行。
他们问怎么不行?
那女人说你们买黄色录像带是要受罚的,并威胁说严重的还要收审。
他们说你强迫我们买就没事了么?就不怕受罚、不怕收审了么?前面一百多米处就有进行盘查的警察,你怎么敢这样做?
那女人笑了,说他们是不会罚我的,更不会收审我。你们如果多买我的,保你们没事儿,保你们顺顺利利地通过。如果不多买我的,你们今天可就有麻烦了。
他们自然都是有些不信邪的。上了车,直往前开。邪存在着,不信是不行的。结果车被拦住,警察上来了,说看到你们刚才买黄色录像带了,想受罚还是想被收审?
他们再不明智那时也得变明智些、变乖些了,都说那我们就受罚吧!
于是几个人兜里的三千余元尽数被搜去。
问:有个人企图强迫我们买,你们怎么不管?
答:你们无权问的就别问。我们只管买的。
后来还是新闻出版署派出一位副署长,去向河北省委宣传部进行交涉,才索回了罚款。
中央电视台某专题摄制组,途经一处两省交界之地,司机将长途汽车开到了一饭馆前,催促乘客赶快下车用饭。摄制组的同志随乘客们走进去,见环境极脏,于是打算退出,到对面看起来较干净的饭店用饭。几人转身时,却见店门已被锁了,而且有人持棍把守。一般乘客哪里还敢有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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