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礼拜六的欢歌:调整期的通俗文学(第9/27 页)
之情写得极为含蓄,通过三次吹箫,写出了辛亥革命前后的社会变迀。除了社会寓意之外,小说还包含着颇深的人生感悟,结构、意境都精巧可思。这样的作品,在新文学阵营中也自是中品以上。
通俗文学家们之所以不服新文学,并不是仅仅依靠市场、依靠订数和畅销量,更重要的是他们不佩服新文学的“技艺”。新文学初期的作品,从平均水准来看,的确“活糙”一些,结构不讲究,情节不重视,语言也欠锤炼。相比之下,由市场的海洋里摸爬滚打成长起来的通俗文学家一般都基本功扎实,语言好,技巧多。一般人以为通俗文学一定是跟在所谓“纯文学”后面不断模仿。事实远不尽然,模仿和学习是双向的。在新文学草创之际,大量的结构模式、情节技巧都是从鸳蝴派搬过来的。通俗文学本身的商品性决定了它必须时刻注意市场动态,不断花样翻新以获得读者。特别是在情节设计上,可以说,通俗小说是要优于新文学小说的。
通俗小说家们专门有一种擂台赛式的“情节训练”,即集锦小说。这种小说由多人接力写成,每个段落的执笔者在结束处嵌入另一作者的笔名,算是“点将”最后合成一篇完整的小说。据郑逸梅在《南社丛谈》中回忆,民国初年,于右任主持《民立报》时,“他和陆秋心、邵力子,徐血儿、杨千里、李浩然、叶楚伧、谈善吾等,发起合作《斗锦楼小说》,为点将小说的创始,点人的把被点者的名嵌于后面,周而复始,结束的,在数百字中,把作者的名,重行提嵌一过,并嵌第二篇开始的名儿。这样一来,各报认为别开生面,纷纷效法,成为一时风尚。”毋庸讳言,这种小说“文字游戏”的成分很大。但正是这种极端的“为形式而形式”,迫使作者对章法、技巧、语言等各种小说要素进行“强化训练”。各位作者争奇斗巧,既要为别人制造困难,又要把自己的难题破解得自然合理、令人叫好。不承认这种小说的审美兴趣和艺术价值,肯定是不公平的。
这里介绍1922年由十人接力写成的一篇集锦小说《红鸳语》。第一段由李涵秋执笔,写孀居女侠萧鸳娘寓某宦家,教其女鸾墩武术,一夕自述身世,云其父当年穷困,与一马伎名二莲者谋劫富商,富商车中有一娇女,“乃即为吾生身阿母也。其时才不过十九龄耳。白驹驰隙,岁月水流,回首前程,都如梦寐……”鸾墩听得人迷,说:“噫!奈何奈何!不谓此女郎即姊之阿母。虎狼在前,豺豹在后,四周劲敌中,姊之阿母不大可危耶!”这最后一句中嵌入了朱大可的名字,第二段便由朱大可续写,富商老叟与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