险恶的新生之路《哈姆雷特》分析之二(第4/6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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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局一直在延误。当然不是由于世故,也不是由于怯懦,而是由于作为一个活人,王子没法脱离生活。生活是什么?生活就是内心的两个对立面的厮杀,那种厮杀发生在以丹麦王国为象征的心的监狱里,既阻碍着,又推动着王子的事业的最后完成,“之”字形的,由一张一弛造成的轨迹就是厮杀过程中留下的。
幽灵给王子指出了复仇之路,实行起来才知道复仇的涵义是寸步难行。于是冲撞,于是在冲撞中自戕,于是在自戕中同幽灵进行那种单向的交流,把“复仇”两个字细细地体味。却原来复仇是自身灵魂对肉体的复仇;凡是做过的,都是不堪回首,要遭报应的;凡是存在的,都是应该消灭的;然而消灭了肉体,灵魂也就无所依附;所以总处在要不要留下一些东西的犹豫之中。首先杀死了莪菲丽亚的父亲,接着又杀死了莪菲丽亚(不是用刀),然后再杀了她的哥哥……细细一想,每一个被杀的人其实都是王子的一部分,他杀掉他们,就是斩断自己同世俗的联系,而世俗,是孕育他的血肉之躯的土壤。尘缘已尽的王子终于在弥留之际向那虚幻的理念皈依。那过程是多么的恐怖啊,囚徒高举屠刀突围,砍向的是自己的躯体。然而又怎能不突围呢?怎能怀着满腔的冤愤不明不白地活或者死?人心啊,究竟是怎么一回事?!为什么冲动和理智总是恰好相反?为什么它们之间的拉锯已持续了几千年,还没有锯断坚强的神经?为自己造下监狱的囚徒,他到底要干什么?哈姆雷特不知道。他只能听从心的召唤,那神秘的召唤将他引向他要去的地方——黑暗的虚无,然而他还活着。活着就是延误,报仇雪耻只是理念的象征,牵引着他往最后的归宿迈步。
被幽灵启蒙之后,对心的囚禁才真正被王子意识到了。意志过于顽强的哈姆雷特没法真的发疯,所有的“疯”都是被意识到了的,即使是事后的意识。然而这种“疯”又同俗人常说的“装疯卖傻”完全不同,因为它确实出自心的冲动。一边冲动一边意识,这就是“监狱”的含义。确实,如果没有强力的、自觉的监禁,灵魂的舞蹈就没法展开,连理念也会随之消失。
“人是多么了不起的一件作品!理性是多么高贵!力量是多么无穷!仪表和举止是多么端整,多么出色!论行动,多么像天使!论了解,多么像天神!宇宙之华!万物之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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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朝这个大写的“人”的方向努力,哈姆雷特才自愿将自己变成囚徒的,否则就只能成为“乱爬在天地之间的”东西。丹麦城堡里长年见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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