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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地看见她倚在栏杆上,阳光斜照着她晕红的脸颊,她侧着身,目光灼灼地凝视着我,毫不退缩。
那时她已经发育得高挑而玲珑有致,甜美得像初夏的桃子。经常左脚穿着解放鞋,右脚穿着白球鞋,孤独地走在细雨蒙蒙的操场上。许多男生都被她特立独行的范儿迷得神魂颠倒,我那位哥们儿也不例外。
而我那时正一心记挂着另一个笑容甜美的女孩,惊鸿一瞥之后,就只记得那双大胆而天真的眸子。几年之后,她已经成了校里的风云人物,我常听见身边的男生们谈论起她,个个咬牙启齿却又装得若无其事,估计全是吃闭门羹吃出了内伤。而她依旧半倾着黑发,秋波流盼,左摇右晃地骑着单车在校园里独来独往。
有一天,我在书店里百无聊赖地翻看着小说,无意中瞥见她站在几米之外,正歪着头,双眼灼灼地凝视着我。视线相交,她依旧毫不退缩,嘴角漾起似有若无的微笑。
有一位哲人说过,泡妞的乐趣在于狩猎的斗智斗力与患得患失。对于这种明目张胆的勾引,我向来有种被视作猎物的羞怒与排斥,但那天不知为什么,却突然失去了免疫力。心底里向自己发了个誓:日落之前,如果遇见她三次,我就请她亲我的嘴儿。
于是我骑着单车,漫无目的地在街上闲逛。当我第三次在一家音像店里遇见她时,也不做自我介绍,径直大步流星走到她身前,就象已经约会了无数次似的,对她说:“票买好了,今晚和我一起看电影。”
她抬起头,定定地凝视着我,似乎没觉得半点唐突和惊讶,嫣然一笑,说:“好。”
很多年以后的一天深夜,她突然给我打了一个很长的电话,回忆起很多几乎已经遗忘的往事,回忆起我初次见她时的情景。她说其实那不是我们的初次相遇。她初次见我时,是小学二年级。她的闺蜜是我的同桌,每天给她看我画的连环画、写的小说。就是从那时起,她喜欢上了我,再也没有更移。
她说这些话的时候,距离我常常梦见她的日子已过了八年。她打电话是为了告诉我她即将结婚了。她说所有的东西都有一个期限,所以她决定从明天起不再喜欢我,所以在这个期限到来之前,她愿意招供所有的悲伤和甜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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