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部 胁迫 第18章 窥探(第8/13 页)
哪里呢?
家在哪里?他对着铅笔沉思,又慢慢把它放到纸上。
铅笔迅速划了一系列M形线。它停了一下,然后又动起来。
“家在开始的地方。”
铅笔在鸟下面写道。
一句双关语。它有什么意义吗?现在他真的还在跟斯达克接触呢,还是他在愚弄自己?麻雀是真的,第一次狂写时所写的也是真的,但是炽热的感觉和冲动似乎都已减退。他的手仍感到麻木,但这和他笔杆抓得太紧有关。他曾在那篇论自动书写的文章上看到说,自动书写的人实际是被他自己的下意识念头和欲望引导着的。
家在开始的地方——如果这仍是斯达克的思想,如果双关语有意义的话,它指的是这里,在这个房间,是吗?因为乔治·斯达克就在这里出生的。
突然,该死的《大众》杂志文章的一部分飘进他的心中。
“我把一张纸卷进打字机……接着,我又把它退出来。我总是用打字机写作,但乔治·斯达克显然不喜欢打字机,也许因为他服刑的地方根本没有打字机。”
聪明,非常聪明,但事实并不完全是这样,对吗?这不是泰德第一次讲一个不很真实的故事,他想这也不是最后一个——当然,假定他度过目前的难关活下来。它并不完全是谎言,严格地讲,它甚至没有夸大事实真相,它是虚构自己生活的无意识的行为,泰德知道每个小说家都这么做。你这么做并不是为了美化你自己,有时是美化,但你更容易讲一个丑化自己的故事。在一部电影中一些新闻记者说:“当你在真相和传奇间选择时,选择传奇。”报道丑闻是这样,写小说也是这样。讲故事的副作用就是虚构你自己的生活,这几乎是不可避免的——就像玩吉他手指会长老茧,多年抽烟会导致咳嗽一样。
斯达克的出生其实和《大众》所说完全不同,并没有什么神秘的原因导致他用铅笔写斯达克小说,那不过是一种仪式。作家和运动员一样,很容易迷信仪式。棒球运动员会日复一日穿同样的袜子或在走进投手区前划十字,如果他们打得好的话;成功的作家也容易遵循同样的模式直到它们变成仪式,以避免失败……这被称为作家的障碍。
其实乔治·斯达克用铅笔写作的原因很简单:泰德忘了把打字机色带带到他在罗克堡的夏季别墅。他没有打字机色带,但创作冲动非常强烈,于是他在抽屉里翻来翻去,最后找到了一个笔记本和一些铅笔和——
在那些日子,我们夏天很晚才去湖边的房子,因为我有三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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