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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经变成了柴鸡一样的书呆子。
自此,我们在学校再也没有说过话。
他依旧瞩目,我依旧安静。
后来我考上了本市的一所大学。
再后来,我认识了张致远。
时间的齿轮前行时,物是人非,谁也无力反抗。
从前的张致远多好啊。
他是我们学校公认的理学系系草。
斯文干净,眉目清俊,笑容明朗如和煦春风。
我们第一次见面,其实是在一场展会上。
一位跟我爸关系不错的叔叔,做红酒贸易,在金门会所安排了酒展。
我爸没空,那天是我和大姑一起去的,在展会订了几百万的红酒。
然后我们见到了张叔叔夫妇,他们同我姑打招呼,唤她林总。
张家与我们家,有生意上的往来。
张致远当时就站在我面前,双手插兜,看着我笑,然后朝我伸出了手——
「你好,林薇同学。」
他声音很好听,声线干净又低沉,穿了件白衬衫,黑色休闲裤,身材颀长。
人也很干净,皮肤光洁,五官端正,浓眉下的眼睛泛着涟漪,始终带着笑意。
在我还不认识他的时候,他似乎已经认识了我。
他没有刻意追过我。
但酒展过后,我开始注意到学校有这么一个人。
我经常能见到他,学校食堂,图书馆,社团聚餐。
大学期间,我开始住校,少了高考和家庭的压力,人比从前开朗了许多。
我在寝室有朋友,班里有要好的同学,被性情欢脱的她们影响着,开始觉得人生尚有无数种精彩。
而张致远,无疑又是一种点燃我生命的色彩。
我常在图书馆见他,似乎我们都习惯在固定的时间过来看书。
见了面,打个招呼,偶尔闲聊几句,然后各自安静地找位置坐下。
有时候我去晚了,还会看到他帮我占了位置,笑着朝我招手。
直到有一次,我在看书的时候感觉小腹一热,知道来了姨妈,便起身想去卫生间。
张致远叫住了我。
那天我穿了件白裙子,他脱下外套,走到我面前帮我披上,眉眼含笑:
「裙子好像脏了,先回宿舍换下吧。」
他声音很低,外套上有属于他的独特气息,很干净,也很好闻。
我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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