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一十八章 奉公守法陈家村(五)(第2/4 页)
,难不成都要坐牢?”
他的脸上,满是不解。
愈发觉得自己冤枉。
打耳光这种小事……
他从未往上面殴打上面想。
“根据刑法关于非法拘禁罪的规定,只要具备了殴打行为的,便属于情节严重,应当从重判处。”
公诉人淡淡说道:“而治安管理处罚法中,明确指出了‘殴打’行为的定义,只要在公共场合故意伤害他人身体,即为殴打。”
一般来说。
殴打这种违法行为……
在生活中出现的最多。
即便是情侣之间,也难免有些摩擦。
只要主观上是故意的殴打行为,都可以构成殴打。
针对这种情况……
只要被殴打者坚持追究,殴打者需要根据情节严重程度,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就算是轻轻拍打了一下手臂,打了一个耳光,踢了一脚……
只要有证据证实该行为的存在,对方都要承担法律责任。
在轻微伤以下的,将对对方进行治安管理处罚,处以拘留。
轻微伤则涉及了赔偿等问题。
轻伤以及重伤,则构成了故意伤害罪的刑事犯罪。
但……
在平时,许多人被打之后。
并没有及时保存证据,也没有报警。
所以这类违法行为……
一直被人忽视。
“打耳光……也违法?”
陈导光听完之后,眼睛瞪得老大。
满脸的不敢相信。
“当然,你就算打你儿子,也是犯法的!”
公诉人正色道:“而你在进行非法拘禁犯罪活动期间,进行了殴打行为,完全符合非法拘禁罪的情节严重!”
这个案子比较特殊。
刑法中,特别规定了非法拘禁期间的殴打行为之恶劣。
司法解释里,也并未对殴打行为导致的后果进行特别说明。
即只要存在殴打行为……
不论后果是否严重,便应当按照情节严重从重判处。
陈导光听完,整个人愣在当场。
目光闪烁。
神情恍惚。
不知道在想些什么。
“在这份资料里,我们从镇派出所的出警情况里,了解到,在去年11月份,你聚众对陈家村的刘某进行了威胁恐吓,皆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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