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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认为她既然属于斯蒂芬先生,就应当受到更合法的保护;实际情况将会完全相反。(最令O伤心的是,她已经意识到,斯蒂芬先生将会用同勒内一模一样的方式来对待她,毫无二致。)
她左手上戴着一枚由铁和金制成的戒指——她应当记得当初他们为她选了那么紧的一枚戒指,以致必须费很大力气才能把它戴在她的手指上,为的是她永远不能把它摘下来——那戒指是她沦为奴隶的标志,它还表明,她已经属于公共财产。
从上一个秋天起直到如今,她还没有遇到过任何罗西的成员,没有遇到那些会注意到她佩戴着“铁”或者流露出他们已经注意到这一点的人们,这纯属偶然。
斯蒂芬先生提到“铁”这个词时用的是复数,就像上次他对她说“铁”在她的身上显得特别相配时一样。她一开始以为这种说法是一个双关语,但实际上它并不是双关语,它已经成为一种辨别方式,一个口令。斯蒂芬先生用不着再问第二个问题,那就是她佩戴的“铁”是属于谁的。假如就在此时此刻他向O提出这个问题,她该如何回答呢?O对此感到有些犹豫不决。
“勒内的和你的。”她这样说。
“不对,”斯蒂芬先生说,“是我的。勒内愿意让你首先属于我。”
O完全承认这一点,为甚么她还要假装不承认呢?在不久的将来,但无论如何是在她重返罗西之前,她将要得到一个最权威的标志,这个标志并不会赦免她作为公共奴隶的责任,但除此之外还将表明她是个属于一个人的奴隶,她是属于斯蒂芬先生的奴隶。
与这个终极标记相比,她身体上的那些被反覆印上去的鞭痕,将会大为逊色。
(可是,这将是个甚么样的标记呢?它是由甚么做成的,又怎么会成为最权威的标记呢?O感到又害怕又着迷,迫不及待地想知道这一切。她必须立即知道这一切。对所有这一切,她不得不接受和同意,而且是在“接受”“同意”这些词的配音上来使用它们。如果没有她的翻天覆地同意,任何事都不能强加给她;她完全可以拒绝这一切,没有任何力量可以奴役她,徐了她的爱情和她的自我奴役。
有甚么力量能够阻止她离开呢?)
然而,在给她打上这个标记之前,她有一个缓刑期。在这段时间里,由斯蒂芬先生对她施行的例行鞭打将暂缓执行——根据勒内和他本人约定好的原则,对她施行的鞭打是按照总能在她身上看到新鲜的鞭痕这一尺度来掌握的。给她这段缓刑期的原因是基于以下估计,即她需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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