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4章(第1/3 页)
他就会被记在小本本上。
接过那把青铜色的大砍刀,刀刃的长度将近一米六。
没有护手,刀弯曲的幅度也不大。
没有任何装饰看起来很简陋。
但却对大伟有着无穷无尽的吸引力。
因为这是一把杀过很多牛头人的刀。
可以轻易切割牛头人的皮,那一定是一把神兵利器。
大伟掂量了掂量。
妈的,这把刀至少有五十多斤。
小说都没有那么夸张。
不过,想想这个世界连牛头人都有了。
这把刀也不稀奇了。
“我一定会完成您的任务。”
“不需要那么着急,只要在十年内抵达就行了。”
“反正他就算再怎么糟糕,在长须军团的保护下也不会死。”
时间那么充沛的吗?
那可太好了。
第四十四章开始招募狼人部队。
大伟开始后悔了。
那个该死的老逼登没有告诉他,那座城市的路程是四年啊!
就算他全速前进。
抵达那里时也要花上三年左右。
不过这也好。
高德瑞给了他十年的期限
那么他一路走走停停整个两年应该没有问题。
正好可以招募一些野生狼人用来增加部队的数量。
山脉地形时常出现野生狼人这种东西。
或者说。
狼人在整个世界的范围内都有分布。
只不过品种有点不同
有白色的,有黑色,有灰色的,也有棕黄色的,甚至还有沙漠配色。
总之是一个非常成功的物种。
按照拉古尔的说法。
狼人并不是由狼变的,而是被吸血鬼诅咒从正常人变狼人。
然后逐渐适应当地的环境。
慢慢发生变化。
山地里面经常有狼群出没。
他们在悬崖和山地上驰奔,猎杀那些山地羊。
而大伟的羊车。
刚好是山地羊。
这很能吸引那些野生狼人。
嗯……除此之外。
大伟还可以去那些发展出部落的狼人那里招募部队。
他们之所以被归于智慧生物而不是野兽。
就是因为他们曾经发展出文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