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4章(第2/4 页)
活着回来。彼此没有爱,也没有恨,就这么过下去吧,直到她死去,或者陆勤死去。
但这一句话,却令陆勤猛地一震,他压抑着翻涌的情绪,尽可能平静地问,“公主以什么立场说的这句话?刘皇室的永嘉长公主,还是我陆勤的妻子?”
你是作为妻子,希望丈夫平安?还是作为长公主,觉得我活着,更能保刘皇室稳坐江山?
他是刘皇室的一把刀,锋利坚硬,先帝心思缜密、算无遗漏,用一个公主,换来他的忠心耿耿,只要永嘉活一日,他就忠于刘皇室一日,替刘皇室卖命一日。其实,卫国公府到如今的鼎盛,刘皇室能给的,已经所剩无几了,难不成给他一个异姓王的称号吗?
年少轻狂的时候,不是没有动过那些大逆不道的心思。
他十二岁去宣同,边关九镇的每一寸土地,他都曾亲自踏足。他亲眼目睹一切:兵力不够的时候,是陆家自己出钱征兵;粮草不济的时候,是陆家儿郎到处筹粮,亲自运往九边重镇;将士战死的时候,是陆家出面,照拂其儿女;皇室会做的,只有一次次的为难和刁难,以莫须有的罪名,来恶心他们,派来一个个连战场都不敢上的废物,试图分他们的权。
他们只敢缩在皇城里,锦衣玉食,打着精明的算盘,算计着如何扳倒陆家。皇权高高在上,不容许任何人染指,哪怕最开始的时候,并不是陆家执意要去揽这个权,蒙古来袭,藩王称病不出,没有任何人肯接手这个烂摊子,是陆家一力扛起。
人人都避之不及的地方,陆家先祖去了,且一代代的,他们守住了边关。到现在,皇室倒是嫌他们碍眼了。
年轻的少年将军,满身热血,打仗的时候冲在最前面,不打仗的时候,他和四弟,坐在军营外的土丘上,遥望着京城的方向,喝着烈酒,吹着北风,想到皇城里那些蝇营狗苟之辈,轻蔑一笑。
什么皇权,什么忠心,对那个时候的陆勤而言,还不如他脚下的草芥。至少草芥是切实存在的,而所谓的皇权和忠心,只会恶心人。
那个时候,他也没有想过,有朝一日,自己会娶刘家的女儿,且娶的那样心甘情愿。
……
陆勤原本不想问这些,年轻的时候,羞于开口说什么情爱之词,年岁渐长,便更不会提这些,里里外外那么多事,够他忙的,为什么要去自寻苦恼。
这么多年,潜意识里,他逃避去问这些,自我安慰着,他与永嘉都是寡言内敛的性子,何必去问。他们有一个儿子,将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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