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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马克杯放到地板上。她知道工具都放在哪儿,她的记忆力一直都很好。她退后一点,用侧面对着狗。她和狗互相瞪视着,毫不松懈。她伸出左手向外摸索着,直到指尖拂过长柄锤的把手。她刚握紧长柄锤,狗的耳朵就竖起来了。
卡罗尔向上挥起铁锤,两手分开,把锤柄横握在胸前。然后,她冲向那条狗,用最大的声音吼出一些不成词句的话。那条狗吓了一大跳,跳起来,向后退,然后掉头就跑。
她跟着狗出了门,还在为那只无辜的动物而生气。现在,她看到它坐在一个陌生人的脚边,躲在他腿间若隐若现,耳朵平贴在头上。她突然停住脚步,不确定是应该觉得可笑,还是感到害怕。他看起来并不让人觉得害怕。她的老习惯又回来了,开始在心中编出一份警方的全境通缉令:六英尺高,不胖不瘦,黑色头发,戴着普通的粗花呢帽,太阳穴处有些秃了。一脸络腮胡,修剪得很整齐。窄窄的嘴唇,肉鼓鼓的鼻子,深色的眼睛周围全是皱纹。他穿着一件上过蜡的夹克,夹克敞开着,露出棕色的麂皮马甲,里面还有一件深奶油色的棉质衬衫。老天保佑,他脖子上还戴着领结。焦糖色的灯芯绒裤子塞在绿色的长筒雨鞋中。他看起来好像以为会被猎枪打到手臂一样。他的嘴角一扭,露出一个微笑,“你好像吓到我的狗了。”公立学校口音。不知牛奶多少钱一斤的有钱男孩的废话。
“我不喜欢入侵者。”卡罗尔任由沉重的铁锤掉下来,直到锤头落到地面。
“我很抱歉。它太好奇了,只顾着自己开心。”这次,他的笑容全开了。
“这条狗算是有了个借口,那么你呢?”她不在乎自己的言语是否粗鲁。那件事之后,任何当地人都会让她紧张,特别是在她自己的地盘上遇见陌生人。
“我觉得是时候介绍一下我自己了。我叫乔治·尼古拉斯,住在山眉的房子里。”他转过身,指了指右后方。
“就是山眉上那座该死的大房子?”
他咯咯笑起来。“我就猜你会这么说。”
“那么,你就是那个拥有除了我这块小地方之外所有土地的家伙?”
“并不是所有的。不过,没错,大部分都是我的。而且这是我的狗,洁丝。”他乱揉了一把狗头上的毛发,“打个招呼,洁丝。”那条狗从他身后悄悄地走出来,坐在卡罗尔面前,伸出一只前爪。
这条狗受过很好的训练,她不得不承认,让她完全没了敌意,如果她愿意解除防备的话。卡罗尔摇摇狗儿的爪子,然后蹲下来摸摸它浓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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