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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那么,我们接下来去托德莫登见阿妮娅·布尔巴?”
“当然,”菲丁沉默片刻后开口道,“我很尊敬卡罗尔·乔丹。可想而知,你为她工作,学到了很多。”
这是一个陈述句,而非疑问句。在宝拉的头脑中,她是和卡罗尔·乔丹并肩工作,而不是为她工作。这并不是说她质疑卡罗尔的领导地位。真实情况是,卡罗尔能够承认她团队中每个人的不同能力,但确保他们都理解:重案组只有作为一个团队行动时,其能力才会大大超过其各个成员能力的总和。无可否认,这是一个特立独行者的团队。但他们能明白,在一个成功的团队中,个人优势是必不可少的一部分。宝拉在菲丁的手下没有感受到这样的理念。菲丁毫无疑问是个领导,每个人做每件事显然都得经过她的同意。宝拉知道自己更欣赏哪种工作作风,然而,她所偏爱的方式是落后于时代的。宝拉无法选择同事。不过,菲丁的理论似乎也能起到一定效果。“我们从重案组出来后,都变成了比进去时更优秀的警察。”她说道,尽量让自己的声音听起来不那么挑衅。
“我很高兴听到你这么说。你是我亲自挑选的跟班,而不是被指派过来的。但是,在这个警局,我们不会各行其是,麦金太尔。我们通过正常途径做事情。说得够清楚了吧?”
宝拉的眼睛注意着交通状况,面无表情。“是的,长官。”
“你就是这么称呼乔丹的?”菲丁显然话里有话。
宝拉对话题的走向感到不舒服,但她不愿意在一些小事上撒谎。“不,我喊她‘头儿’。她不太喜欢‘长官’这个称呼。”
“我也不喜欢。‘长官’就像是称呼女王的。在正式场合没问题,从抱怨连篇的警察嘴里说出来也没问题,因为需要提醒他们谁是管事儿的。但我从我手下的警官嘴里听到这个词,会觉得自己像个傻瓜。我手下的小伙子们都叫我‘老板’,但‘头儿’也可以。”
“所以,为了显示权威,叫我‘头儿’,不然我会以为,我在你心目中地位不如卡罗尔·乔丹。”宝拉以前从未和高级长官进行过这样的谈话。难道这是因为男人只需依靠头衔就能获得相应的对待,女人却必须努力争取才能获得这项权利?不管怎样都无所谓。她正设法避免用任何头衔称呼菲丁。她如果别无选择,更愿意用‘老板’这个称呼。小伙子们如果能用这个称呼,那她也能用。菲丁的手机嘟嘟响起,她得救了,不必回应这句话。
“那个病理学家的短信。”她打开短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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