萨特评传(第11/23 页)
、以发疯、以死亡作为逃避方式;人们可以用武器从事征服。为什么偏偏要要通过写作来达到逃避和征服的目的呢?”
围绕这样一个尖锐的问题,萨特明确地以“为艺术而艺术”以及巴拿斯派的“艺术家不动感情”的形式主义美学观为对立面,完整地论述了自己的艺术既不能脱离“他人”和社会,同时也必须是为“他人”、为社会的美学观点。这当然是对19世纪下半叶以来泛滥极广的“为艺术而艺术”的思潮的一次强有力的清算。针对“为艺术而艺术”,萨特提出了艺术品就是召唤,写作就是介入和在审美命令的深处觉察道德命令等一系列深刻的命题。
萨特认为,“艺术创作的主要动机之一当然在于我们需要感到自己对于世界而言是本质性的”。我们不可能同时既揭示又生产,”也就是说,我们自己创造的艺术品永远不能强迫我们自己接受它,推理下去,就等于说,艺术品永无完工之日。萨特的表述尽管相当晦涩,但只要剥去他的表述中的艰深的外壳,我们就会发现他的表述已经触及了真理的内核。萨特以他的存在主义学说建立起来的美学思想与姚斯等人创建的接受美学等流派有着呼应关系。他说鞋匠可以穿上他刚做得的鞋’,“然而作家却不能阅读他自己写下的东西。这是因为,阅读过程是一个预测和期待的过程。……组成阅读过程的是一系列假设、一系列梦想和紧跟在梦想之后的觉醒,以及一系列希望和失望”因此,“没有为自己写作这一回事”,“只有为了别人,才有艺术;只有通过别人,才有艺术”
从此出发,萨特进一步发挥他的美学观点。他说:“一句话,阅读是引导人的创作”,“既然创造只能在阅读中得到完成,既然艺术家必须委托另一个人来完成他开始做的事情,既然他只有通过读者的意识才能体会到他对于自己的作品而言是本质性的,因此,任何文学作品都是一项召唤”。这样一来,康德所讲的艺术品首先在事实上存在,然后它才被看到的观点就站不住脚了。按照萨特的看法,艺术品不是首先在事实上存在,而是当人们看它的时候它才存在。艺术品首先是纯粹的召唤,是纯粹的存在要求。它不是一个有明显存在和不确定的目的工具:它是作为一项有待完成的任务提出来的,它一上来就处于绝对命令级别。人们完全有自由把它放在桌上不去翻开它、挂在墙上不去理踩它,但是一旦人们翻开它、理踩它,人们就要对它负有责任。可以看出,萨特的美学思想与其哲学思想密切相关。
萨特的美学思想不是冷冰冰的理论拼盘,而是充满激情的跳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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