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8章 左传 桓公元年十八年2(第6/10 页)
命令说:“凡是进谏的人,都要处以刑罚。”军队到达鄢水。一盘散沙地过河,不成行列,没有防备措施。到达罗国,罗国和卢戎两**民两面夹击,大败楚军。莫敖吊死在荒谷。其他将领被拘禁在冶父,听候处罚。楚王说:“这都是我的过错!”于是赦免了将领们。
宋国屡次向郑国索取财物。郑国不堪忍受,所以率领纪、鲁两国的军队和齐、宋、卫、燕四国的军队作战。《春秋》没有记载战争的地点,是由于桓公没按预定日期到达。
郑国人前来鲁国,向鲁国请求重归旧好。
桓公十四年
【原文】
十四年春,会于曹。曹人致饩,礼也。夏,郑子人来寻盟,且修曹之会。秋八月壬申,御廪灾。乙亥,尝。书,不害也。冬,宋人以诸侯伐郑,报宋之战也。焚渠门,入,及大逵。伐东郊,取牛首。以大宫之椽归,为卢门之椽。
【译文】
十四年春季,桓公和郑伯在曹国会见。曹人奉送食物,这是合于礼制的。
夏天,郑伯的弟弟子人前来鲁国,重申以往的邦交,同时也重温在曹国的会见。
秋季,八月壬申日,储放祭礼谷物的粮仓发生火灾。乙亥日,举行尝祭。《春秋》记载这件事,是由于火灾并未对用作祭祀的谷物造成大的损害。
冬天,宋人率领诸侯军队攻打郑国,是为了报复在宋国的那次战争之仇。诸侯联军烧毁了郑国都城的渠门,攻进城中,到达宽大的街道。攻打东郊,占领牛首,还带回郑国太庙的椽木,作为宋国卢门的椽木。
桓公十五年
【原文】
十五年春,天王使家父来求车,非礼也。诸侯不贡车、服,天子不私求财。
祭仲专,郑伯患之,使其婿雍纠杀之。将享诸郊。雍姬知之,谓其母曰:“父与夫孰亲?”其母曰:“人尽夫也,父一而已,胡可比也?”遂告祭仲曰:“雍氏舍其室而将享子于郊,吾惑之,以告。”祭仲杀雍纠,尸诸周氏之汪。公载以出,曰:“谋及妇人,宜其死也。”夏,厉公出奔蔡。
六月乙亥,昭公入。许叔入于许。公会齐侯于艾,谋定许也。秋,郑伯因栎人杀檀伯,而遂居栎。冬,会于袲,谋伐郑,将纳厉公也。弗克而还。
【译文】
十五年春季,周桓王派遣大夫家父前来鲁国索求车辆,这是不合于礼制的。因为诸侯不向周王进贡车辆和礼服,天子不应向诸侯求取财物。
郑大夫祭仲专权,郑厉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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