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5章 左传 昭公元年三十二年15(第4/11 页)
,谓之成人。大,不亦宜乎?”简子曰:“鞅也请终身守此言也。”
宋乐大心曰:“我不输粟,我于周为客,若之何使客?”晋士伯曰:“自践土以来,宋何役之不会,而何盟之不同?曰同恤王室,子焉得辟之?子奉君命,以会大事,而宋背盟,无乃不可乎?”右师不敢对,受牒而退。士伯告简子曰:“宋右师必亡。奉君命以使,而欲背盟以干盟主,无不祥大焉。”
有瞿鸟鹆来巢,书所无也。师己曰;“异哉,吾闻文、成之世,童谣有之,曰:‘瞿鸟之鹆之,公出辱之。瞿鸟鹆之羽,公在外野,往馈之马。瞿鸟鹆跦跦,公在乾侯,征褰与襦。瞿鸟鹆之巢,远哉遥遥。裯父丧劳,宋父以骄。瞿鸟鹆瞿鸟鹆,往歌来哭。’童谣有是,今瞿鸟鹆来巢,其将及乎?”
秋,书再雩,旱甚也。
初,季公鸟娶妻于齐鲍文子,生甲。公鸟死,季公亥与公思展与公鸟之臣申夜姑相其室。及季姒与饔人檀通,而惧,乃使其妾抶己,以示秦遄之妻,曰:“公若欲使余,余不可而抶余。”又诉于公甫,曰:“展与夜姑将要余。”秦姬以告公之,公之与公甫告平子。平子拘展于卞而执夜姑,将杀之。
公若泣而哀之,曰:“杀是,是杀余也。”将为之请。平子使竖勿内,日中不得请。有司逆命,公之使速杀之。故公若怨平子。
季、郈之鸡斗。季氏介其鸡,郈氏为之金距。平子怒,益宫于郈氏,且让之。故郈昭伯亦怨平子。臧昭伯之从弟会,为谗于臧氏,而逃于季氏,臧氏执旃。平子怒,拘臧氏老。将禘于襄公,万者二人,其众万于季氏。臧孙曰:“此之谓不能庸先君之庙。”大夫遂怨平子。公若献弓于公为,且与之出射于外,而谋去季氏。公为告公果、公贲。公果、公贲使侍人僚柤告公。公寝,将以戈击之,乃走。公曰:“执之。”亦无命也。惧而不出,数月不见,公不怒。又使言,公执戈以惧之,乃走。又使言,公曰:“非小人之所及也。”公果自言,公以告臧孙,臧孙以难。告郈孙,郈孙以可,劝。告子家懿伯,懿伯曰:“谗人以君侥幸,事若不克,君受其名,不可为也。舍民数世,以求克事,不可必也。且政在焉,其难图也。”公退之,辞曰:“臣与闻命矣,言若泄,臣不获死。”乃馆于公。
叔孙昭子如阚,公居于长府。九月戊戌,伐季氏,杀公之于门,遂入之。平子登台而请曰:“君不察臣之罪,使有司讨臣以干戈,臣请待于沂上以察罪。”弗许。请囚于费,弗许。请以五乘亡,弗许。子家子曰:“君其许之!政自之出久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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