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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说崔灵的男朋友还会唱英文歌曲,安洁曾把木亚华有关EnriqueIglesias的话对崔灵说过,说很多女人都说如果有谁在她们耳边唱那首HERO,她们为他死都愿意。崔灵不以为然地说:“那有什么?我的男朋友就在我耳边唱过那首歌。”
安洁不相信:“那首歌是英语的呢——”
“英语的怎么啦?我男朋友在美国呆了这么多年,难道还不会唱英语歌?”崔灵为了证实男朋友唱的就是安洁说的那首,还随口唱了几句:
WouldyoudanceifIaskedyoutodance?
Wouldyourunandneverlookback
Wouldyoucryifyousawmecrying
Wouldyousavemysoultonight?
WouldyoutrembleifItouchedyourlips?
Wouldyoulaughohpleasetellmethese
Nowwouldyoudiefortheoneyoulove?
Holdmeinyourarmstonight?
安洁听得目瞪口呆,佩服得五体投地。她以前看到听到的二奶故事,都是男的一把年纪,脑满肠肥,干的不是餐馆老板这样油腻腻的行当,就是在商场上坑蒙拐骗的,发了一点不义之财,就嫌弃自己的糟康之妻,在外面金屋藏娇。但崔灵说过她男朋友才三十多岁,研究生毕业,所以她以前一直没觉得崔灵的男朋友是已婚男人,但现在听乌钢这样一分析,又有几分相信了。
乌钢的推理似乎揭示了一个真理:有钱的就是已婚的,未婚的就是没钱的。既然崔灵的男朋友送得起敞篷车,那就一定是已婚的。安洁搞不明白的是:到底是已婚了才能赚到钱,还是赚不到钱的才会未婚?
这是不是在告诉人们,女孩子应该等到男人成功之后再嫁他们呢?嫁早了,不是陪着他们挣扎一辈子,就是等男人成功的时候,女人变成了黄脸婆,被年轻的小妞后来居上了。但是男人好像都等不到成功就娶了,所以女孩子遇到的都是已婚的成功人士,最后就只好做第三者了。不过第三者的下场好像都不太好,不是那男的拖着不肯离婚,就是离婚再娶之后又有了第四者,或者就像她姨妈一样,丈夫的前妻不断地来找麻烦,想想就心烦。
安洁有时想把姨妈的故事讲给崔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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