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光怪之八十年代(第1/26 页)
中国人碰到一起,总不免首先“吐槽”一通自己的工作,接着抱怨自己生活的那座城市、那个省,进而抱怨整个中国。许多人备感自己怀才不遇,备感自己的才智和能力受到压抑,备感活得窝囊委屈。
一、哪怕只有一丁点权力
一日一个朋友找到我,商议怎样才能为她的两名同事雪耻并伸张正义——她的单位派出一男一女去河北某县催索债务,于晚九时许,在火车站候车时,被突至的“联防队”强行扭到站前派出所,理由是怀疑他们一男一女坐在一隅窃窃私语,有进行“卖淫交易”之嫌。
怀疑不过就是怀疑,没有口供岂能定案?
口供怎样来?——打。
男女二人被铐上手铐,分开来逼供。
几名审讯那女子的联防队员围着她,一个个故作色情相,口出污言秽语,下流不堪入耳。且动手动脚,满足一点点邪狞心理。而隔室,一声声传来男同事遭打时发出的哀号。胆小的女人双手被铐,身遭凌辱,耳闻其声,抖瑟成一团,不由得心惊胆战。逼问什么,供认什么。审讯者们对细节产生极大兴趣。既然他们有兴趣,不回答是不行的,不顺着他们回答也是不行的。违心地顺着他们回答了,他们便发出心理满足的笑。
联防队听说她是本县人,父母家在某村,第二天派人去某村通知其父母,交出一千元钱保人。父母惶惶赶来,交了七百元现金,写了三百元欠条,才保出他们的女儿。
而她的同事,因本地没有熟人可来保他,身上也没带多少现金,继续被铐在桌腿上熬过了半个白天,写下一千元钱的欠条,才获得自由。
我听了不信,那作副主编的朋友的爱人,有天晚上就将那位同事带到了我家。那三十五六岁的女人,没说几句话便哭了起来。朋友的爱人告诉我,她们单位的领导对此事极为愤慨,许下诺言,谁能伸张正义,使执法犯法者受到应有的惩罚,除了一切费用由单位支付,谁还享受该单位名誉职工的待遇。
我见那女人双腕上有紫黑色的被铐过的肤痕。一问她,事情过去多久了?
说已半个多月了。
半个多月了,肤痕仍那么紫黑,可知当时该是怎样的情形了。
她挽起袖子给我看,双臂上竟有烟头烫过的痕迹。
我问她照过像没有?
她不明白我的意思。
我说要留有证据。
她说她没想到过这一点。她说丈夫是个烈性子的男人,向朋友借了一支双筒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