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章拼图(第6/10 页)
。肤色较深,五官普通。眼珠为深棕色,鼻梁端正。外表英俊,走路时姿势挺拔,步伐快速。在上流社会里是公认的好人,特别在女士们之间颇受欢迎。出手阔绰,但并不浪费。据称年收入约有五千英镑,外表也符合这个数字。财产包括赫佛郡一座小田庄,以及总数不明的数笔存款。
行笔至此,线人又传来有关他个人历史的资料。
一八四六年他离开伯父家,前往贵族学校伊顿公学寄宿就读。伊顿毕业后进入牛津,毕业于一八五六年。学业成绩不错。一八五五年伯父去世,父亲因而继承田产。父亲于一八五七年坠马身亡,或是死于类似的意外事件。父亲死后不久,他接母亲至伦敦,地址如上,一直住到现在。
一八六○年数度出游,其中几次与慕尼黑的朋友——在一起,也曾和纽约的范德福兹在一起。最远曾到远东的开罗。一八七五年独自来到美国,三个月后因母亲生病而返家。在美国的活动并不清楚。
根据用人所述,他从小就备受疼爱。最近变得有点沉默寡言。离开美国之前很仔细地查看信件,特别是国际邮件。除了报纸之外很少接到信件。曾写信到慕尼黑。曾在垃圾筒里看到撕碎的信封,收件人是艾米·贝尔登,没有地址。在美国的通信对象多数住在波士顿,纽约也有两人。姓名不详,据推测应为银行人士。返家时带了不少行李,并装潢了房子的一部分,似乎是为了讨女士欢心。后来很快就停工了。两个月后前往美国,一直待在南边。曾发了两次电报回波特兰街。他曾和朋友通信,不过只是偶尔。最近收到的信件是从纽约寄出。最后一封是来自纽约州F——出发的邮轮。他在这里的一切交由——代理。乡下的田产由——管理。
布朗。
这封信从我手中掉了下去。
纽约州F——,是靠近R——的一个小镇。
“你的朋友真行,”我说。“他信里的消息,正是我最想知道的。”然后我取出记事簿,记下阅读信件过程中让我感受最强烈的部分。“有了他搜集的资料,我只要一个星期就可以揭开亨利·克拉弗林的神秘面纱。”
“要多久以后,”格里茨先生问道,“才能让我插一脚?”
“一旦我确定弄对了方向,就立刻告诉你。”
“你要怎样才能确定弄对了方向?”
“不多,只要弄对了某一点,还有——”
“等一下。除了我之外,还有谁能帮你?”
格里茨先生看着角落里的桌子,问我能不能为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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