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第3/4 页)
为其事,互不勉强,该干嘛干嘛,反倒都乐得轻松。好在程铮虽然爱玩,但极有分寸,他在单位里从不张扬自己的家世,不过明眼人都能从他举止谈吐中看得出来他家境不俗,加之外形气质皆出众,不刻意招惹他时性格也算好相处,因此在同事朋友圈里相当受欢迎,各种场合中瞩意他的女孩也不在少数,而他在男女之事上一向态度明朗,玩得再疯也不越雷池一步,并且大大方方一再表明自己乃是有主之人,旁人尽管对他甚少现身的“神秘同居女友”的存在持怀疑态度,但见他明确坚持,也均默认他的原则。在外时,韵锦绝少打电话催他返家,反倒是他倦鸟知巢,见时间不早便及时脱身回家。其实不是没有遗憾的,有时看着同样有老婆或者女友的朋友、同事被家里的电话催得发疯,他心里甚至会生出几分羡慕,他隐隐中期待着她能表现出离不开他的姿态,可不管他回多晚,她都只给他亮一盏夜灯,或者先睡,或者做别的事情,从未苛责于他。
除了性格上的截然不同外,程铮是含着金匙出生的人,自幼家人亲朋无不把他捧在手心,自然是十指不沾阳春水,在家里时各类杂事都丢给老保姆,就连在北京念大学的四年里,父母心疼他独自在外,也在学校附近给他买了套房子,一概生活上的琐事都有钟点工打理,饶是如此,每隔一段时间,自幼带大他的老保姆都要不放心地上京照顾他一阵。现在跟韵锦生活在一起,当然不愿意有闲杂人等叨扰,所以家务上的一切事情统统都落在了韵锦身上,他竟是连一双袜子、一双碗筷也不肯亲自动手洗的,更别提日常的做饭打扫了。韵锦家境自然远不如他,可从小在家里,尤其父亲在世时也是父母的掌珠,甚少像现在这样里里外外地操持,刚生活在一起的时候,她先是受不了程铮在家务事上的白痴,兼之自己在这方面的确比他得心应手,便顺理成章地揽下了所有的事情,天长日久,难免感到有些疲惫,尤其是偶尔下班得比较晚,回到家往往看见他大少爷窝在电脑前打游戏,或者干脆在单位赖到比她回来的时间还晚,一见到她就抱怨肚子饿,气得无话可说。她也试过赌气自己也什么都不干,饭也不给他做,衣服也不给他洗,房间也不收拾,看他怎么办。谁知他硬是看着屋内乱成一团也视而不见,沙发上堆满了东西拨开就坐,衣服累积到再也没有替换了便扔给物业附属的洗衣房,内衣裤索性就穿过一次就扔,没饭吃就更简单了,楼下附近多的是餐厅酒楼,一个电话外卖就可以送到家。最后往往是韵锦实在看不下去了,只得败下阵来,继续做他的免费女佣,末了还要被他奚落几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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