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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当事人通常还是会找侦探,拜托他们寻找证据,在搜集完证据之后再报警。
不过像柯南里那种警方主动说要不找毛利小五郎吧这种事确实几乎不可能发生。
时至今日,日本侦探的工作性质依然是情报收集者而不是探寻真相的人。他们的工作内容除了调查外遇,找找失散多年的亲爹亲妈,以及上述的搜集家暴证据之外,剩下的就是商业方面了——客户背景调查,资产调查,商业间谍防范之类。
偶尔也会涉及指纹鉴定,笔迹分析甚至是DNA鉴定这种高精尖的活儿。
但上述这些事儿,柯南一样都没有干过。
这位小朋友所做的,几乎都是在违法乃至犯罪的边缘疯狂试探的事。
首先最简单的例子,莫过于那句自称:「我叫江户川柯南,是一名侦探。」
侦探法第六条:未成年人不允许当侦探。
侦探法第五条:身心有残疾者,不允许从事侦探。
工藤新一虽然处处标榜自己虽然身体变小了但头脑还是一样好,可要是按医学鉴定的话,实际上是典型的侏儒症啊。这在日本,属于国家认定不能从事侦探业的残疾症状。
当然如果真按照有法可依和有法必依的路数来的话,那柯南拍不够三十集就得大结局了——因为一旦他自称侦探,那就涉嫌违法,势必要被警方询问调查,一查发现,这世界上压根就没有江户川柯南这个人,也就完结了。
事实上那位毅然决然拒绝给柯南伪造护照的阿笠博士,在送柯南进小学读书时,肯定也伪造了一部分材料。
其次,之前说了,柯南1000多话里,基本上没一个委托人是按照侦探法规则正经递交书面申请的,也没见毛利小五郎写过什么保证,倒是警方,成天给柯南和毛利小五郎透露本不该透露的案情详情。
如果就事论事,柯南在推理过程中也充满了各种钓鱼,诱供等扰乱正常法律程序的行为。
《名侦探柯南》出了1000多话,平均两三话一个案子,也就是说26年里至少有三五百个杀人犯。
自然,他们的一般结局都是被送进大牢。
那这些人,在日本蹲监狱的体验是怎样的?
首先,日本的国家拘禁体系跟中国不一样,只有两种:一个叫
前者关押尚未宣判的嫌疑人,后者就是宣判完了之后服刑的监狱。
然后在日本,如果是涉嫌触碰了法律底线,假设有个叫太郎的孩子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