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 章(第1/4 页)
结婚后,陆延林和秦时宜没有选择另买别墅作为新房,而是住在陆延林从小生活的老宅里。
每年春天,满园的梨花盛开,清新的花香便蔓延了整个园林。
陆延林喜爱书法,于是花香、墨香以及檀木的香气杂糅在一起,形成了这座老宅独特的回忆。
周末的晌午,陆延林在书房处理集团事务,觉得心脏有些闷痛。
他是早产儿,从小身体便比旁人虚弱,于是一直被陆老爷子和妻子带在身边养育。近年来,心绞痛更是家常便饭。
陆延林习以为常,吃了两粒药后也打算休息片刻。
卧室的门半开着,入目之处是一人雪白滑腻的肌肤。秦时宜酣睡在床上,那一双清丽勾人的桃花眼此刻正安详闭着。他穿着丝绸的睡袍,大片锁骨毫不客气地曝露在空气中,浓郁的梨花香挤满整个卧室,比窗外满园的梨树味道更浓烈。
老宅里只有他们两人,在他面前秦时宜向来无所顾忌。
陆延林勾勾唇角,随手在书架上拿了本闲书,便半躺在新婚妻子身侧。早春微凉,他伸手替秦时宜盖好被子,手腕就被用力攥住。
对方总控制不好力道,不知道的还以为其要谋害亲夫,其实陆延林才清楚秦时宜对他就容易这样。
哪怕是亲密时,对方也总在上方大开大合,浑身的蛮劲。
原来还在酣睡的男人,兀地睁开那双桃花眼,半爬起身,用虎牙轻磨着陆延林温热的指腹,眼里盛满狡黠的笑意。
他的身体柔韧性很强,细腰不软却韧,白皙有力。
“终于舍得抛下工作了?”秦时宜的嗓音却不像他的样貌那般甜腻,反而是微微沙哑的,有股野性的味道。
是与狼群生活留下的后遗症。
他十几岁才开始与人接触,学习人类的语言。一开始秦时宜被带回秦家时,有社会学家断言,他估计很难再学着成为一名正常的人类,顶多改掉动物茹毛饮血的凶恶习俗。
但也许是秦时宜作为基因优秀的Omega学习能力不错,也许是他为了变正常付出了常人难以想象的千倍万倍的汗水,终于让人看不出狼孩的痕迹。
陆延林没和他说不舒服的事,为避免秦时宜忧心。
对方总会过度关心。
“毕业论文写得怎么样了?”他轻轻在秦时宜嘴唇上落下一吻,才问。
说起这个,秦时宜刚浮上可疑红云的脸就垮了下来。
因着十三岁才开始入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