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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她弟弟这么大一家人,能躲到哪里去呢?再去买栋房子?给孩子们转学?都不是件简单事。现在跑法院去告李兵也没什么用,法院不会因为你担心就把他关起来。
象静秋说的那样,法律都是后发制人的,惨案没发生的时候,法律是没有什么作用的。你可以申请限制李兵到你家人跟前来,但法院也不能派人守着你们家每个人。
她觉得要摆脱李兵这样的人,只有两种办法。一种就是OVERPOWER他,你比他强大,能置他于死地而他不能置你于死地,那时他就害怕了,不敢靠近你了。另一种就是把自己弄得对他来说毫无价值了,他就不屑抓着你了。
第一种办法是不可能的,因为她有宝贵的东西要珍惜,要保护,而他没有。他可以用弄死女儿来威胁她,但她不能以同样的方法来威胁他,即使她拿他妈妈的生命来威胁他,他也不怕,因为他并不在乎他妈妈的生命。所谓投鼠忌器,就是这个道理。如果不是因为女儿,她早就跟他离了婚了,哪怕他为此杀了她,她也不会眨个眼睛。
第二种办法也是不可能的,她要怎么样贬低自己才能让他不再想抓着她?他自己已经低到最底层去了,既没工作,又没钱,没有女人会愿意跟他,所以他只能抓着她。
她在他面前,一直就丑化自己,蓬头垢面,懒得打扮,但他仍然抓着她,不是因为他重感情,而是因为他找不到别的人。不知道她把自己那地方割了,他会不会放她走。就算会,她也舍不得割,她不能因为他,就把自己的生活毁了,她要既离开他,又不被他毁掉。
第二天,李兵很早就从面厂回来了,一进门就板着脸,躺床上睡觉去了,她问了两句,他也不回答。她估计是被老板炒了,也就不再问他。一直到吃晚饭的时候,她去叫他起来吃饭,他木着个脸吃了饭,又跑回床上去睡觉。
她最讨厌他这一点,每次他在外面有点什么不顺心,他就要带到家里来,折腾得大家都不开心。一个男人,难道不应该“打落了牙齿往肚里吞”吗?在外辛苦劳累受气,但在家里要尽力让自己的亲人开心快乐,不然还投胎做什么男人?
她耐着性子问他怎么回事,他说跟老板闹翻了,一气之下就走人了。她问是为什么闹翻,李兵说是因为他已经把面挂好了,老板没看见,问他把面挂了没有,他最讨厌这样的人,既然你不相信我,我还给你干什么活呢?
她真不知道他哪来的这些畸形的自尊,就算你做了,老板问一下,落实一下,有什么不行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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