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第8/11 页)
欢他离的远远地!
(六)陆婉婉----番外
在我六岁那年,跟着母亲去外公家游玩。
外公家是在B市的一个偏远小镇,他们都是曾经商海沉浮几十年的企业家,如今退休后,只想着找个地方颐养天年。
我跟着同村的小伙伴去玩耍,在小河边救了一个大哥哥。
那个大哥哥左手手腕有一颗朱砂痣,长得帅气十足。
本以为我们不会再见面,谁知道后来我们居然上了同一所小学初中,甚至高中......
几年时间没见,大哥哥长得更高大帅气了,我也知道了他的名字-----丁越。
每次放学我总是跟在他屁股后面,先开始他还不厌其烦的赶我走。
时间一长,居然也习惯了。
我记得有一次老师拖堂放学,害得我没办法去接他放学。
等到我走出教室的时候,就看到那个少年背着书包,站在走廊的尽头。
那一天我格外高兴,很久以后我才知道,原来那叫做,喜欢。
我喜欢丁越,喜欢了十年,也跟了他十年的跟屁虫。
十年时间,我带着他认识了不少好朋友,为他日后年少创业打下了极好的基础,当然,这是后话了。
整个A市的豪门圈子都知道我喜欢他,也正因为这个,所以哪怕那时的他身份低微,也没受到太多欺压。
等到我上大学的时候,我才发现,原来他居然有喜欢的人。
那人叫做,陈真真。
曾经是我的室友,我们关系本来很好。
真真成绩很好,但家境一般,甚至申请过高中的贫困补助。
不知为什么后来居然跟我一样就读了豪门大学。
丁越很照顾她,所以我很羡慕真真。
甚至有几次,我为了能够多跟丁越接触,为真真提供了不少的金钱帮助,也让真真能够有多余的生活费来装扮自己。
但是我没想到,我母亲病故后。
当年的医生居然会带着真真找上门,向父亲承认,我是那个被抱错的孩子。
真真一跃成为了陆家千金,而我则被父亲赶出家门。
我当时就读的大学本就是豪门学校,因为我被赶出家门,所以我的成绩文凭都作废了。
双重打击下,我想离开A市,但我舍不得丁越。
听说丁越发展的越来越好,如果我离开A市,我们还能见面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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