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卷 第七章(1)(第1/6 页)
"我有一支小小的袖珍手枪,还是我小时候买的,当时我还处在那种可笑的年龄,我一下子喜欢上了决斗和强盗抢劫的故事,喜欢幻想:人家向我挑战,找我决斗,我又怎样高尚地站在枪口下.一个月前,我检查了一下这支手枪,作好了准备.我在放手枪的抽屉里找到了两颗子弹,又在火yao筒里找到了够上三次膛的火yao.这支手枪很糟,一打就歪,总共才能打十五步远;但是把手枪紧按在太阳穴上,当然还是能把天灵盖掀到一边去的.
"我决定死在帕夫洛夫斯克,在日出时分,并且到公园去,以免打搅别墅里的任何人.我的这个《说明》,一定能向警察说清楚全部情况.爱好研究心理的人和其他有兴趣的人,将会从中得出他们想要得出的结论.但是,我不愿意将我这份手稿公诸于众.我请公爵把这手稿留一份在自己身边,将另一份送给阿格拉娅.伊万诺芙娜.叶潘钦小姐,由她掌管.这是我的遗愿.我死后可将我的遗骨送给医科大学,作科学研究用.
"我不承认想要审判我的任何法官,我知道我现在逍遥法外,任何审判都奈何不了我.不久前,我忽发奇想,令我大笑不止:如果我现在想杀人,随便杀什么人,哪怕一下子杀死十个人,或者做出一件在这世上被认为是最可怕的事中的最可怕的事,而我只有两三个星期好活了,我国又废除了刑讯和拷打,面对像我这样一个人,我国的法院又将怎样进退两难.狼狈不堪啊?我可以舒舒服服地死在他们的医院里,既暖和,又有大夫的细心治疗,也许比死在自己家里要舒服得多和温暖得多.我真不明白,有些人处在与我相同的情况下,怎么就不曾想到与我同样的念头呢?哪怕只是为了开开玩笑也不错呀!话又说回来,也许有人想到过;天性快乐的人......在我国可不乏其人啊!
"尽管我不承认想要审判我的任何法庭,但是我终究还有自知之明,当我变成耳不能听.口不能言的被告时,人家还是要审判我的.我不愿意不留下答复就离开人世......我的答复是自由人的答复,不是强迫的,更不是为了替自己开脱,......噢不!我无需请求任何人宽恕任何事,......因为这样做是我自愿的.
"第一,我在此有个奇怪的想法:究竟什么人,他有什么权利,出于什么动机,现在居然想要对我两三个星期的生存权提出异议?什么法庭爱管这个闲事?究竟什么人想要使我不仅受到判决,还要我规规矩矩地服满刑期呢?难道当真有人需要我这样做吗?为了伸张道义?如果我身强力壮,而又蓄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