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2章 左传 僖公元年三十三年1(第6/10 页)
五年春,王正月辛亥朔,日南至。公既视朔,遂登观台以望。而书,礼也。凡分、至、启、闭,必书云物,为备故也。晋侯使以杀大子申生之故来告。
初,晋侯使士*为为二公子筑蒲与屈,不慎,置薪焉。夷吾诉之。公使让之。士*为稽首而对曰:“臣闻之,无丧而戚,忧必仇焉。无戎而城,仇必保焉。寇仇之保,又何慎焉!守官废命不敬,固仇之保不忠,失忠与敬,何以事君?《诗》云:‘怀德惟宁,宗子惟城。’君其修德而固宗子,何城如之?三年将寻师焉,焉用慎?”退而赋曰:“狐裘尨茸,一国三公,吾谁适从?”
及难。公使寺人披伐蒲。重耳曰:“君父之命不校。”乃徇曰:“校者吾仇也。”逾垣而走。披斩其袪,遂出奔翟。夏,公孙兹如牟,娶焉。
会于首止,会王大子郑,谋宁周也。
陈辕宣仲怨郑申侯之反己于召陵,故劝之城其赐邑,曰:“美城之,大名也,子孙不忘。吾助子请。”乃为之请于诸侯而城之,美。遂谮诸郑伯,曰:“美城其赐邑,将以叛也。”申侯由是得罪。
秋,诸侯盟。王使周公召郑伯,曰:“吾抚女以从楚,辅之以晋,可以少安。”郑伯喜于王命而惧其不朝于齐也,故逃归不盟,孔叔止之曰:“国君不可以轻,轻则失亲。失亲患必至,病而乞盟,所丧多矣,君必悔之。”弗听,逃其师而归。
楚鬥穀於菟灭弦,弦子奔黄。
于是江、黄、道、柏方睦于齐,皆弦姻也。弦子恃之而不事楚,又不设备,故亡。
晋侯复假道于虞以伐虢。宫之奇谏曰:“虢,虞之表也。虢亡,虞必从之。晋不可启,寇不可玩,一之谓甚,其可再乎?谚所谓‘辅车相依,唇亡齿寒’者,其虞、虢之谓也。”公曰:“晋,吾宗也,岂害我哉?”对曰:“大伯、虞仲,大王之昭也。大伯不从,是以不嗣。虢仲、虢叔,王季之穆也,为文王卿士,勋在王室,藏于盟府。将虢是灭,何爱于虞?且虞能亲于桓,庄乎,其爱之也?桓、庄之族何罪,而以为戮,不唯逼乎?亲以宠逼,犹尚害之,况以国乎?”公曰:“吾享祀丰絜,神必据我。”对曰:“臣闻之,鬼神非人实亲,惟德是依。故《周书》曰:‘皇天无亲,惟德是辅。’又曰:‘黍稷非馨,明德惟馨。’又曰:‘民不易物,惟德繄物。’如是,则非德,民不和,神不享矣。神所冯依,将在德矣。若晋取虞而明德以荐馨香,神其吐之乎?”弗听,许晋使。宫之奇以其族行,曰:“虞不腊矣,在此行也,晋不更举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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