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二十五章 改制之议、刑罚之论【伍】(第1/5 页)
自正始五年秋正始六年,这将近一年间,大将军曹爽在皇帝曹芳的支持下,与麾下众僚齐心力革除着弊政。
河北冀州的大中正官多数已被罢免或限权。这也使得许多世族老臣的利益与权柄被严重触犯。
正始六年冬,十二月辛亥日。十五岁的皇帝曹芳颁布了一道政令:诏已故司徒王朗所做《易传》,作为太学课考之教材,令学者得以课试。
这道政令看似平平无奇,可实际上正是曹芳对曹爽正在进行的改制一种肯定、鼓励与帮助。
以往的人才选定,都是以朝中元老或地方世族中正官所决定,而如今曹芳亲自制订了《易传》课考法,正是为了把国家的选举大权从这些世族手中夺回来。
客观的说,九品中正制在文帝曹丕时期,还是具有明显的进步意义的。
比起东汉末年外戚、宦官卖官鬻爵,察举制只凭借“孝廉”选拔官员,无疑更为先进。
但是任何制度执行一段时间后,必然会发生变质,九品官人法也不例外。
明帝时,这种变质的弊端就已经有所体现了,因此明帝曹采纳了故司徒董昭的建议,立郎吏课试法:“郎吏学通一经,才任牧民;博士课试,擢其高第者亟用;其浮华不务道本者,罢退之。”
他还曾诏令散骑常侍刘劭作都官考课法七十二条,并将这七十二条交付百官议论,只可惜没有议出结果,这七十二条都官课考法最终未能实行。
而如今,曹芳的《易传》课考法,正是对当年明帝都官课考法的弥补。
——
雍州,长安城,征西将军行辕。
这一年间,夏侯玄虽然远在长安,没有亲身参与大将军曹爽的改制,但他却也忙的不可开交。
六年春,二月间,雍州南境的南安郡发生了一场地震,灾民甚众,再加上南面蜀将姜维督率的蜀虏正蠢蠢欲动,因此夏侯玄不仅需要一面赈灾、安抚灾民,控制灾情疫情,同时还得安排雍州南境的防御部署,忙的焦头烂额。
不仅如此,夏侯玄在百忙之中,依旧关注着朝中改制诸事宜,关于裁撤中正官权力一事,正在按照计划正常的进行;撤郡一事由于会遭到数以百计的中层郡守官僚的反对,因而不可操之过急,还需从长计议。
夏侯玄这一年来最为关注的一项改制,是何晏提出的恢复肉刑一事。
肉刑自古有之,包括黥、劓、刖、宫、大辟这五刑,以及其它侵刻肌肤、残害人体的刑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