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章 颜氏家训5(第7/9 页)
,自陈解职。子则草粗衣,蓬头垢面
,周章
道路,要候执事,叩头流血,申诉冤枉。若配徒隶,诸
子并立草庵于所署门,不敢宁宅,动经旬日,官司驱遣,
然后始退。江南诸宪司弹人事,事虽不重,而以教义见
辱者,或被轻系而身死狱户者,皆为怨仇,子孙三世不交
通矣。到洽为御史中丞,初欲弹刘孝绰,其兄溉先与刘
善,苦谏不得,乃诣刘涕泣告别而去。
兵凶战危,非安全之道。古者,天子丧服以临师,将
军凿凶门而出。父祖伯叔,若在军阵,贬损自居,不宜
奏乐讌会及婚冠吉庆事也。若居围城之中,憔悴容色,除
去饰玩,常为临深履薄之状焉。父母疾笃,医虽贱虽少,
则涕泣而拜之,以求哀也。梁孝元在江州,尝有不豫;世
子方等亲拜中兵参军李猷焉。
四海之人,结为兄弟,亦何容易。必有志均义敌,令
终如始者,方可议之。一尔之后,命子拜伏,呼为丈人,
申父友之敬;身事彼亲,亦宜加礼。比见北人,甚轻此节,
行路相逢,便定昆季,望年观貌,不择是非,至有结父
为兄,托子为弟者。
昔者,周公一沐三握发,一饭三吐餐,以接白屋之
士,一日所见者七十余人。晋文公以沐辞竖头须,致有
图反之诮。门不停宾,古所贵也。失教之家,阍寺无礼,
或以主君寝食嗔怒,拒客未通,江南深以为耻。黄门侍郎
裴之礼,号善为士大夫,有如此辈,对宾杖之;其门生
僮仆,接于他人,折旋俯仰,辞色应对,莫不肃敬,与
主无别也。
[注释]
①箕帚:粪箕和扫帚。《礼记·曲礼上》:“凡为长者粪之礼,必加帚于箕
上,以袂拘而退,其尘不及长者。”此指为长者清扫秽物时应有的动作规范。
匕箸:匙和筷。《礼记·曲礼上》:“饭黍毋以箸。”此指吃黄米饭时应用匙而
不用筷。
②《礼记·内则》:“在父母舅姑之所,不敢哕噫、嚏咳、欠伸、跛倚、睇
视,不敢唾洟。”又《礼记·曲礼上》:“抠衣趋隅,必慎唯诺。”以上为此句
所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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